办公室、法规处、行政批阅和政务服务处、规划开展处、监察督办处、底层辅导和查核处、环境卫生办理处、固体废弃物办理处、市政办理处、公共设备办理处、园林绿化建造办理处、园林绿化保护办理处、法律监督处、市容次序监管处、户外广告和亮化办理处、燃气热力办理处、科技信息处、宣扬教育处、计财审计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办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办理和综合法律的方针、方针和法令、法规、规章;担任编制全市城市办理和综合法律作业的开展的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方针方案并安排施行。安排、和谐、监督、查核市城市办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办理作业。担任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道路、桥梁地道、交通阻隔设备等市政基础设备、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夜景亮化和功用照明、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燃气热力职业、开放式物业服务办理的行政办理和职业辅导。担任相对会集行使国务院、省人民政府批复确认的行政处罚权和法令和法规授权的综合法律作业;担任交通设备专业行政法律,统筹施行餐厨废物、户外广告等专业行政法律。担任辅导和谐、安排施行和监督办理与城市办理相关的基础设备建造和保护项目;完结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使命。